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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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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末前夕,正是大學裏學習氛圍最為濃厚的時候,更何況清華本來就是學霸的天下。

想想自己可憐的高考分和老爸幫他敲開門的此等學府,明笙就覺得好笑,但他拗不過蕭姐,只得不情不願的按照課表安排出現在教室裏,睡意連天的聽教授念了兩個小時的經。

還差最後一節的時候,他感覺自己簡直快要昏厥了,就連校花坐在前排也沒力氣搭訕。

課間休息時,忽有個矮個子男生緊張兮兮的跑過來說:“明笙,有人找你。”

“誰啊,你見鬼了?”明笙莫名其妙。

“是個警察。”那男生不知道腦補了什麽,俯身小聲提醒。

明笙瞬間脫離了昏昏欲睡的狀態,站起來大步走了出去,果然看到神色猶豫的謝雲葵。

大概是前晚沒有休息好的緣故,她的面色比以往都要蒼白,瘦瘦的身體卻因一身帥氣警服而挺得筆直。

明笙莫名想笑,把兩只手腕並到一起伸到她面前。

雲葵茫然擡頭。

“謝警官,你不是來抓我的嗎?”明笙露出潔白的牙齒。

不知道這家夥什麽時候把頭發染黑了,稍微剪短了些,襯著那張爸媽給的俊臉,看起來人模狗樣的,叫雲葵一下子沒認出來。

但她很快就回了神,把手裏的牛皮紙袋遞給他:“對不起,這錢你數數,如果不夠修車的話,我再想辦法。”

明笙滿頭霧水:“什麽錢,什麽車?”

謝雲葵未料到馮立並沒有把那件事告訴他,楞了楞,才簡單將事情原委解釋了下。

“嘿,你還真把自己當土豪了?二話不說就願意賠,借的吧?我不用。”明笙顛了顛那個袋子,緊接著笑了笑,扔還給她轉身就要回教室。

“餵。”謝雲葵拉住他的胳膊:“我不想欠你的,你拿著。”

“你傻啊,車是馮立借走的,他不給我修好,還有保險公司呢。”明笙對這件事非常無語。

“……”謝雲葵沈默的松開手,並不知道這話是真是假。

明笙轉念又改了主意,說:“其實他先去找你麻煩,是他不對在先,你沒輕沒重在後,我看呢也不要糾結了,不管誰對誰錯,都是一頓飯的事,和解好了。”

謝雲葵露出審視的目光,不知道這個混蛋怎麽兩天沒見,忽然變得通情達理了起來。

根據以往的經驗,這通常是陰謀沒錯。

“你別這樣看著我,我姐都去給你道歉了,你還想怎樣?”明笙理直氣壯。

“我沒想怎樣,但是我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。”謝雲葵很認真。

明笙正被蕭姐搞得生不如死,見小女警自己送上門來,實在忍不住逗逗悶子,毫不見外的搭住她的肩膀說:“這樣吧,我做東,請你跟馮立吃頓飯,以後大家井水不犯河水,車的事兒得他賠,誰讓他沒事撩你去了呢,你賠我也不會要的。”

謝雲葵滿臉為難。

明笙瞪眼睛:“怎麽,你願意跟蘇磊那個綠茶男吃飯,不願意跟我吃飯?”

“你能不能別隨便講別人壞話?”雲葵皺眉猶豫了半晌,最後終於勉強答應:“好吧,但你得先拿著,講清楚再說。”

錢是雲葵管邵叢借的,計劃自己苦逼一年多大概也能還清。

她之所以願意赴約,其實是想趁機斷了馮立報覆的心。

講真的,每天工作已經很疲憊了,還總是要跟這些不知人間疾苦的小屁孩兒糾纏,真的是折騰不起。

上課的鈴聲驀地響了起來,明笙似乎很高興,接過裝著現金的牛皮紙袋子,挑了挑眉毛:“周天我接你,別穿警服了。”

——

明蕭這次回國,一副鐵了心要管教弟弟的認真樣子,不僅住在他家不肯走,還把明笙平日裏經常約的Light藝人斷了個幹凈。

畢竟是老總的女兒發令,誰敢不從,那些妹子們消失的連句怨言都不敢有。

倒是明笙很郁悶,愁眉苦臉地寫了好半天的論文,忍不住叫道:“姐,你憑什麽幹涉我交女朋友啊,這又不是封建社會。”

“那是女朋友嗎?”明蕭邊修著指甲邊說:“你認認真真交一個,就算是乞丐我都不說什麽。”

明笙露出牙疼的表情,英挺的眉毛七扭八扭,最後忽然壞笑:“那你覺得羅蓓怎麽樣,你倆關系不是不錯嗎?”

“你喜歡她?”明蕭訝異:“數學沒問題吧你,等你三十五,最好的年紀,她五十歲。”

明笙哈哈大笑起來。

“哎,她也該找個好人定下來,你就別再坑人家了。”明蕭每次跟弟弟談論這種話題,就憋氣又不得發洩,她完全不明白,現在的小孩子,感情觀怎麽會那麽混亂。

“我沒耽誤她,一開始就說的很清楚,只是上一上床而已。”明笙缺德的回答。

結果話音剛落,就被姐姐抽了個耳光。

明笙眼冒金星的委屈叫道:“你別打我臉!”

“再說這種話,我跟你沒完。”明蕭表情很難看,僵坐在旁邊,最後傷心的說:“如果媽在天有靈,我不想讓她看到我沒教好你。”

房間裏原本輕松的氣氛變得有點冰冷。

明笙想到往事,心下不安,倒是痛快認錯:“我知道了,你可別哭,不然我都不知道怎麽辦。”

“我哭?想得美?小心我把你揍哭!”明蕭瞪他:“晚上跟我去看爸爸,不許拒絕。”

明笙哦了聲,扭頭又望向電腦屏幕。

蕭姐幾許無奈,都化作了起身的沈默。

——

明光耀絕對算得上是大陸娛樂圈泰鬥級的人物,他白手起家所創辦的Light,近些年幾乎一家獨大,成為了世界級的泛娛樂集團,但凡叫得上名號的電影和唱片,都有他的投資所在,可惜與成功的事業成反比,明光耀的婚姻和家庭,都談不上完美。

妻子十五年前去世後,他便沒有再娶,孤家寡人的把一雙兒女養大成人,明蕭還算是亭亭玉立的大家閨秀,能夠獨自撐起一番臺面,但不聽話的小兒子,除了惹是生非,從來沒幹過半件叫明光耀驕傲的事情。

這天的晚餐,是一年多以來他們三個首次團圓。

無奈空氣緊縮壓抑,只聽得到杯盤叮當作響。

明蕭化了得體的妝容,朝父親笑了笑說:“爸,這次我回來,就安心幫你做事,你可得多教教我呀。”

明光耀完全把這個女兒當成掌上明珠,頷首之餘,立刻教訓兒子:“多跟你姐姐學學。”

“我還沒畢業呢。”明笙百無聊賴的插著面前的牛排。

“好意思說學習,那你跟我們講講你的成績吧。”明光耀年輕時英俊體面,此時年紀大了,更是氣勢逼人。

雖然平時蕭姐常罵弟弟,單此刻又護著他:“哎呀,難得吃頓飯,你看你們又要吵架。”

“反正他瞧我不順眼,說什麽都會罵我。”明笙把叉子一扔。

“你有什麽值得叫人覺得順眼的地方?”明光耀皺起眉頭:“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前幾天又進了派出所。”

父母子女的關系,很多時候道理是講不通的。

經管明光耀講的沒有半句假話,明笙還是越想越氣,片刻就小宇宙爆發:“你再怎麽討厭我,媽媽也不會回來的!是我害死她,你殺了我!”

講完,就拿起大衣氣勢洶洶的沖了出去。

明蕭欲言又止,最後扶住老爸的胳膊:“你心臟不好,別跟小孩子生氣。”

“哎……”明光耀在生意場上叱咤風雲,可到了女兒面前,就只剩下一聲嘆息:“你媽走的時候,笙兒還小,我答應過你媽媽,永遠都寵著他,可寵到現在,只剩下無法無天。”

“因為他在馬路上亂跑,害媽媽出了車禍,他一直很自責,也一直覺得你心裏面在怪他,其實明笙自己也不好過。”明蕭坦言勸說。

明光耀眉頭不展:“這天底下,有父親會怪兒子的嗎?”

“等他長大了,自然而言就懂事了。”明蕭露著優雅又溫柔的微笑:“這回我肯定把他看在眼皮子底下,不讓他再胡作非為。”

——

卻說從家裏跑出去的明笙,又習慣性的混到夜店買醉。

他也知道這種日子沒多大意思,可壞習慣就像吸毒上癮,勁頭來了,就怎麽也改不掉。

滿眼的燈紅酒綠,紙醉金迷。

即便客人們不知道他的身份,看到如此個青春帥氣的小鮮肉,還是會有不少美女跑來搭訕的。

但明笙還未喪失理智,想到姐姐就住在自己家,也沒有胡鬧的心情。

故而獨自喝到了淩晨一點,便迷迷糊糊的出了門。

冷風一吹,空腹咽下的酒便在胃裏此起彼伏的翻湧。

明笙顛顛撞撞地走著打不到車,聞到路過的人抽的劣質香煙,忽然一陣惡心,俯身幹嘔。

正在此時,也不知怎麽背後就遭到用力猛推。

他毫無防備的摔到了馬路上,頭暈目眩之際,只聽到了車子急急剎住的刺耳聲音,和周圍混亂的尖叫。

可使疼痛和疲憊,又叫身體完全不聽使喚,明笙擡頭望向北京霧氣蒙蒙的夜空,有種錯覺,自己即將這樣死掉。

直到一張素靜的臉帶著關切的眼神在頭頂默默出現,才擋住了那片叫人窒息的黑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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